首页 范文大全 经典语录
您现在位置: 首页 > 范文大全 >

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5 08:37:14    


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为加强和改进学校安全综治工作,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维护学校教职工和学生的合法利益,特制定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1、安全工作。校长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分管副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分管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要靠上抓;学校分管中层干部对所分管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对分管的安全工作要具体抓;学校安全工作的承包人是学校安全工作的承包责任人,对自己负责的安全工作要天天查。

2、安全检查。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两次学校安全工作例会,分析、研究、解决学校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学校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每周都要对所分管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学校安全工作承包责任人每天都要对自己所分管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分管领导。

3、建立安全检查登记制度。及时检查电器、电源、煤气、燃油、用水、库房、电脑机房、实验操作室、食品卫生、旧建筑物、学生宿舍、食堂等重点部位,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详细记录,落实到人,限期整改。

4、建立安全检查档案。每次检查都要记录隐患情况、整改措施及责任人。学校安全直接责任人、承包责任人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以书面形式报告,并将检查记录、报告材料存档。

5、严肃检查报告制度。学校在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整改。对查出的重大隐患,要及时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研究解决。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迟报、瞒报、不报而造成损失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损失严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