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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来院进修管理制度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1-09 08:24:07    

科教科负责来院医疗进修工作的管理,护理部负责来院护理进修工作的管理。

科教科、护理部应做好进修工作的计划及安排,并认真执行进修工作的有关规定,严格掌握进修人员条件。

医疗、护理科目进修人员应是经选送医院注册的执业医师(助理医师)与注册护师。

凡申请来我院进修人员,须填写进修申请表,经科教科、护理部对其资质审核后,由拟进修科室对其进行专业技术考核。

凡经本院审查同意来院进修人员,必须持本人单位介绍信和我院“进修人员申请表”,按规定时间到科教科、护理部办理报到手续。

进修人员报到时,须一次性交清进修费,提前结束进修不予退费。

进修人员须按申请专业学习,不得随意改变科目或学习时间。

各科应选派有经验的医务人员指导进修。带教者应根据进修人员具体情况拟定计划,定期检查,努力完成。

来院进修人员要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自行调换进修科目,不得中途退学,不得随意XX学习时间。进修期间不安排探亲假。

进修人员在进修期满三个月后,视实际工作能力,由科室主任提出处方权申请,报医务科,进修结束自动终止。

来院进修人员须在上级医师、护师指导下执业,不得独立值班执业,不得独立出具诊断证明及诊断报告。

来院进修人员书写的各类医疗、护理记录文件,需经指导医师(护师)签名确认。

医疗、护理管理部门领导要经常了解进修人员思想情况,关心来院进修人员学习和生活,定期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来院来院进修人员在医疗工作中有特殊贡献者应给予表扬。医疗作风恶劣或犯有严重错误者,由医院提出意见后,连同材料和本人一起送回单位处理。

进修期满依据结业考核要求,由进修生本人写出自我总结,进修科室出具鉴定意见,科教科、护理部审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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